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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核名办理条件:
1、国家局批准的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3、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5、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6、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7、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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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印章;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
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
4)提交材料规范:
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②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③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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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名称的优势:
名称无地域限制,高大好听。
为后期办理相应的企业合作有很好的帮助。
业务经理:宋经理
中晟国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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